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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不是重点。
重点是,这瓶溶液不知道为什么,瓶口的盖子有些松动,此刻差不多是摇摇欲坠。
林斯来不及思考,直接伸手想把溶液从沈喻时手上拿下来。
但已经太迟了。
林斯眼睁睁地看着溶液从瓶口倒了出来,给沈喻时的白毛衣染了个颜色。
林斯:“……”
没给棉花糖染蝴蝶结,倒是给沈喻时染了个毛衣。
他收回手,有些无奈地看着一脸茫然的沈喻时。
“把毛衣先脱了,”林斯说,“脱的时候注意一点,不要碰到。”
沈喻时乖乖点头,把毛衣脱了下来。
“那哥哥,”沈喻时问林斯,“这件毛衣该怎么处理呢?”
林斯思考片刻,给出了答案。
“先用个清洁咒,”林斯说,“然后直接扔掉。”
林斯不保证里面有没有什么魔法残留,还是扔掉比较保险。
沈喻时点头,出去把毛衣丢了。
林斯则给沈喻时找了件他的黑袍,让他先穿上。
没办法,林斯的大多数衣服对沈喻时来说都有些小,只有黑袍,顶多是短了一点。
沈喻时难得穿黑色,此时垂眼整理衣袍,背脊挺直,倒也透出几分沉静来。
但林斯知道,沈喻时和这个词没有一点关系。
沈喻时黏人又爱撒娇,喜欢吃甜食,委屈了会抱着人不放手,开心了也会叭叭地说个不停。
他还很擅长照顾人,什么家务都会做,给林斯的水果知道要削皮切块,饮料会记得加三块冰。
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林斯很感谢自己能有沈喻时这样一个室友。
即使他偶尔会弄出一些小插曲,即使他好奇心过于旺盛,有时候会对林斯的实验仪器做出一些不必要的事。
等等,这个不行。
“沈喻时,把我的显微镜放下。”
“想玩?到时候我教你,现在先把它放下。”
“立刻就放。”
……果然,不要带大型犬进入实验室。
第29章戒指
时间过得很快。
林斯已经在魔法世界待了靠近三个月,也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期中考。
众所周知,医学生的期中考格外要命,就算换个世界也是一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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