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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斯一怔,嘴巴半张:“你还知道她泡温泉的事情?”
刘易斯一时脸都红了,仿佛是南天竺成熟的果实一般。
“嗯……说起来太失礼了……”刘易斯很快找回了自己的声音,“我今早经过你的门口,看到她正好出来。那是我和她第一次正式见面。场面有些尴尬。”
刘易斯脸颊烫,知道自己脸红了,所以他才讲这么一番话。
这样的说辞,很容易解释脸红的原因。
“哦。”修斯笑了,“这是你第一次与她见面,但不是第一次看见女人穿比基尼吧?有什么好害羞的?”
刘易斯只得回答:“只是考虑到她的身份……”
“老实说吧,”修斯的目光很锐利,“你是不是不喜欢她?”
刘易斯很难承认这种事情。
他很乐意承认自己喜欢别人,他乐意说自己喜欢杜香璇,喜欢杨橄榄,喜欢邵丹桂,喜欢早晨喝过的那瓶矿泉水,但要他承认不喜欢什么、甚至讨厌什么,那就很艰难。
因为这好像很不礼貌,也很不绅士。
若非对方罪大恶极,又何必直言生厌?
刘易斯是一个伪君子。
他自己知道的。
但既然做得了“伪君子”,不肯做“真小人”,那就自然不愿意轻易揭破自己的面具。
刘易斯便使用起他的“惯用语”,说:“这个呀……也不能这么说……”
“也不能这么说”,这成年人的世界里就是“是,但是不好意思承认”的意思吧。
例如:我很丑吗?”——“也不能这么说!”
再例如:“你不肯买单吗?”——“也不能这么说!”
——大概就是这个意思。
修斯听懂了刘易斯的意思,便含笑点头:“那可真难得。”
“难得?”刘易斯没有明白。
修斯说:“难得你也有不喜欢的人。”
刘易斯不知该说什么,就只得讲:“也不能这么说。”
修斯忽然伸出手,握住了刘易斯的手。
刘易斯仿佛被电击中了。
兄长的手,原来是这样的触感吗……?
粗糙的、温暖的。
修斯的手掰开了刘易斯紧紧攒着的掌心,将那片被蹂躏得皱巴巴的南天竺叶子拿了出来,扔进了垃圾桶。
“去洗个手吧。”修斯说。
“嗯,我先去洗个手。”刘易斯仿佛被逮住的小偷,有些仓皇地离开,赶忙去“销毁证据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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