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庸俗的宋人,时常批评李白的另一种庸俗,如苏辙说他“好事喜名,不知义理之所在”。苏辙说这番话,大概想到了李白应永王征召的事,其实李白当年应玄宗征,也未必很合他对自己的描述,但诗人一接诏书,恨不得连夜收拾行李,他当时写的一诗,后几句是:
“游说万乘苦不早,著鞭跨马涉远道。会稽愚妇轻买臣,余亦辞家西入秦。仰天大笑出门去,我辈岂是蓬蒿人。”
我们都知道小人得志的样子;敢情大人得志,样子也不很好看。李白上长安,“当年笑我微贱者,却来请谒为交欢”,好不扬眉吐气;虽然未得重用,但在他自己的描述中,却不是如此。这番际遇,以后他一有机会必要提到,看来是视为人生的高峰了。另外,说起前引诗中的“愚妇”,他还另有一诗,颇见心志:“出门妻子强牵衣,问我西行几日归。来时倘佩黄金印,莫见苏秦不下机。”说起“蓬蒿”,李白一直瞧不起不立事功的人,羞与夷齐原宪这些人为侪,更不用说默默无闻的微贱之辈。
尽管如此,大多数读者,包括我,还是打心眼儿里喜欢李白。李白固有庸俗肤浅的一面,但谁不呢?只要庸俗得诚恳,肤浅得天真,一样能招人待见。李白不能为人下,在我看来,这是可贵的品质,另一种可贵的品质,不欲为人上,李白这方面的成色如何,不是完全清楚,但看起来,他不像那种硬心肠、不择手段的人,他的一些猛志,时不时地要让位给自己的同情心呢,那么,就几乎没有什么,让我们不觉得这个人虽然有点讨厌,毕竟颇可亲近的了。
要紧的是,李白是世俗幻想的代言人。咱们这些世俗之辈,平民百姓,自古以来一些零零碎碎的幻想,白日梦,一直在殿堂外面流浪,羞羞答答,找不到体面的描述,遇到李白,等于有了收容所。他的诗才,解救了他自己,也使无数普通人,用不着在形容自己的志向时张嘴结舌。
李白尽管爱吹牛,抒写自己柔软的感情时,是诚恳而不掩饰的,带来了他最好的一批诗句,也给他带来了女性读者,—一个没有女性读者的诗人,简直就算不上诗人。我曾经向四个人询问,最喜欢李白的哪一诗,只有一个人答了一豪言诗,两个人喜欢他感性地描写自然的诗句,一个人喜欢他写愁绪的诗。我想像中的接受比例,也恰好如此。
不读李贺
曾有那么个时代,诗歌铺天盖地。我们在报纸的二版或四版上看到一两诗,毫不觉得异样,也不把目光挪开。我们读诗。他们写诗。那时候,一个人可以大大方方地自称诗人,不用担心周围的人会一哄而散;一个丈母娘,对女儿嫁给了诗人,也不觉得大祸临头。—这些并不是生在几千年前,几百年前,或海外仙山上的事,而就是三十年前,我们国家的事。
三十年。生了什么,改变如此之快?是这个民族精神上已丰腴有加,不再需要诗歌的滋润,还是减肥成功,容不下那些短行的赘物?是应该怪罪你我这样的人过于志得意满,看不起所有细腻的感受,还是该褒奖制片人和广告商,提供热烈的公共消遣,使我们有好多理由,没有一点时间,和自己厮混?也许,这个现象不过是某个进程的附属品,而那个进程,大家都知道,正把我们这一大群人,改良为绰绰有余、作作有芒、振振有辞、津津有味、全无心肝的成功人士。
《春秋》责备贤者,如今是冬夏,那就责备弱者吧。我们的白话诗人,一百年来,越来越不在乎锻炼语言,而如果诗歌只是用日常语言,表达日常情感,还有谁不是诗人呢,本土的茹尔丹准要说,原来我已经说了四十年的诗了。须知,精致的表达不一定是诗,但诗一定得是精致的表达呀,精致的表达加上非常的感受如“纵做鬼,也幸福”者,才是我们想看的,相反,“在城里干活不仅要流汗,还要用脑子”这种日常加日常的妙句,再伟大也不太像是诗。
我们对诗人的期望很高。语言即头脑,语言的丰富就是头脑的丰富。突破日常语言的樊篱,诗人是先锋;所以我们热爱诗人,因为如果没有楚辞,中国人的世界要少掉一半色彩,所以我们容忍诗人,因为哪怕是最失败的语言实验,产生出最可恶的作品,也有可得鼓励的地方。
李贺那些最雕琢的诗章,不妨看作是他的语言实验。在李贺的诗里,我们可能更喜欢“东家蝴蝶西家飞”之类,平实而不失巧妙,不太喜欢“一方黑照三方紫”之类,用力过甚,但李贺的价值,倒在后者。语言如何能够调度我们对感觉的记忆,如何通过巧妙的安排,在读者头脑中刺激出鲜的画面,不实验怎么知道呢?
我们最早接触李贺,是在中学课本里。课本选的,都是李贺成功的作品如《金铜仙人辞汉歌》、《雁门太守行》、《李凭箜篌引》。早些年,我曾有一种意见,以为中学课本里也许不必选入李贺的诗,免得引导学生写得过于纤秾。那时,我还觉得选朱自清的文章,不该取《荷塘月色》和《绿》,正如不推荐李贺“绿波浸叶满浓光”那种用力的方向。
但时过境迁,现在我觉得,学生于修辞上用心,不管什么方向,都是好事了。看看我们现在的报纸、我们的网络,然后,最可担心的,看看我们的作家,对语言没什么敬重,而据说,这样的汉语,还要推广呢。如果头脑干枯、想像力缺乏可以传染的话,还有比它更好的载体吗?而所谓巧妙的文字,一大主流,是将词放在本来不该在的地方,像是把材料胡乱扔到坩锅里,冀在读者头脑中自行反应,—万一产生出什么奇妙的物质呢?哪怕是爆炸也好。
又名作为末世时代的大反派,在最后一战她选择自己杀死自己。我非畏惧光明,我只是为信仰而亡。回到末世之初,提前知道结局的大反派,按剧本应提前杀掉主角,或者抱紧主角的大金腿,你在开什么玩笑?无论是站在光明阵营,还是黑暗阵营,她都是最强的存在,根本不屑那种下三滥的手段。我在我的信仰中,我就是主角,我就是神。备注封反派的我抢了主角的戏...
简介关于一个小书童的逆凡修仙之旅仙只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传说,亿万年来无人可以登临仙位,成为真仙。苏青本是一个拧螺丝的普通人,没想到正在网吧开黑时,突然穿越到异世界,附身在一个饿死的孩子身上,为了能够生存卖身成为书童,借助一个神秘香炉,逆凡修仙,经历千难万险,跨越时空阻隔,终于成就仙位,登临绝巅。...
...
精通多国外语的海归翻译官顾书尧因为车祸,穿越到了民国时期,成了乡绅小姐顾舒窈。顾舒窈家世好,皮相佳,还有一个仪表堂堂年轻有为的少帅未婚夫。乍一看,可真是人生赢家只是顾舒窈生在没落的旧式家庭,保守愚昧也就罢了,还差点被裹了小脚,跟洋场名媛完全沾不上边。未婚夫打心底里瞧不起她,在外莺莺燕燕,对她冷嘲热讽,嫌弃她思想翻译官穿越,穿成少帅乡下未婚妻...
林月沉是穿越者,和其他穿越者不同的是她是一个双重人格穿越者,在主人格作死把自己玩完之后,副人格接手了这具身体,从此副人格林月沉,除了要面对异世界各种鬼怪妖魔之外,还要面对主人格留下的各种烂摊子,副人...
她本是相府千金,金枝玉叶,却与人错换人生。重回家族,没有亲情,只有利用与背叛。新婚之夜她被家族遗弃惨死新房,眼睁睁的看着渣男和假千金双宿双飞…。一朝含怨重生,这一世她绝对不会委曲求全!斗白莲,虐渣男,一路神挡杀神,佛挡杀佛,且暗戳戳的抱上了渣男他五叔的大腿!谁知那位令朝野上下闻风丧胆的权臣,竟心甘情愿的成了她的靠山嫡女为凰重生真千金狠绝色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