樱花文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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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最后陈建军叮嘱宋志,“这个mark哥什么都好,却最恨别人笑话他土。千万记住了,跟他往时髦方面聊,越时髦越好!”

  宋志笑了,让一根烟过去,自己也叼了一根在嘴里,“放心!别的我不敢保证,说起这当下最时髦的玩意,我认第二,没人敢认第一!”

  陈建军原想开口反驳,不过看了一眼宋志那酷拽拉风又独一无二的“莫西干”型,还有这一身足可以做“少爷仔”红色西服,咽口唾沫,什么也没说。

  第oo1o章来自北方的狼

  潘禺是个神奇的地方,这里有十几万从北方来的打工仔,操着各种各样的口音,鲁东,豫南,蜀中,还有湘楚,黔州等地,但在这里最达的餐饮业不是北方的川菜,鲁菜或者豫菜,而是南方的粤菜,尤其是从香港那边舶来的海鲜,最是出名,也最是洋气。

  “深海渔港”海鲜酒楼就是从香港那边舶来的一家连锁餐饮店。

  这家店最先开在香港湾仔最繁华的商业区铜锣湾一带,后来这家店的老板查先生就在香港的十八区都开了连锁店,生意一直都很好。不过香港寸土寸金,做餐饮赚的钱大多都支付了高昂的商铺租金,随着内地改革开放,大力支持海外投资,查先生考虑以后就果断地把香港很多连锁店关掉,开始在内地沿海一带投资开店,这家潘禺的海鲜酒楼,就是其中之一。

  在潘禺,很多人都很懂得享受,尤其那些港商最喜欢在这种时髦的酒楼用餐。

  张铁柱,哦不,mark哥,他既然要把自己全盘香港化,那么吃饭的地方也就要向香港人看齐,因此这家酒楼就是他吃饭的必选之地。

  作为请客一方,宋志和陈建军提前到了酒楼,放眼看去,酒楼外形装修成一艘浩瀚大船模样,停车场也设计成了码头造型。

  大门口,两个身大红穿旗袍的女孩在门口做迎宾。两个女孩都很漂亮。这个年代,女人的化妆技术还没有那么鬼斧神工,一般女孩打扮的都是很清纯,顶多在脸上擦点胭脂,在嘴上抹点口红。

  这种清纯含蓄的美,让宋志感觉很舒服,所以当其中一名女孩从当引领人员,把他们带到包间,斟茶倒水,热情服务以后,宋志很是大方地打赏对方五元钱,并且道了声谢谢。

  女孩有些愣,一直以来她服务的客人都是些香港人,那些香港人别看挺有礼貌,挺有素质,但骨子里却很瞧不起她们这些内地人,就算有人打赏也不过才一两块钱,越有钱,就越抠索,哪像宋志这么出手大方。

  宋志见她呆,知道她不敢收钱,就看了一下她的铭牌,然后指着包间里面摆放的卡拉ok设备说:“小倩是吗,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,就帮我把这调好,我想唱唱歌。”

  原来这家酒楼包间设计的很时尚,尤其这个叫“富贵厅”的包间,更是添加了很时髦的卡拉ok设备,可以让客人在吃饭的时候享受唱歌的乐。当然,预定这样的包间也要额外花费很多的钱。

  在小倩忙着捯饬卡拉ok的时候,宋志已经解开领带,把穿了快一天的大红西服脱了下来。另外一名负责点菜的女服务员早见识了宋志刚才的出手大方,主动上前帮他把衣服挂起来。宋志朝她点点头,表示感谢,然后气定神闲地坐下,女服务员又用毛巾夹给他递上温热的毛巾,宋志接过擦了擦手,还回去,然后笑着对陈建军说:“军哥,卡拉ok好了,要不要来一?”

  陈建军摇摇头,“你别逗我了,我唱歌可不行,跟杀猪一样。”

  “那叫底气十足——靓女,给我这位大哥点一齐秦的《狼》。”

  宋志可不是胡乱在给陈建军点歌,要知道在这个年代,尤其像陈建军这个岁数,十个有九个都喜欢听齐秦的歌,并且大多数男的都喜欢这《狼》,即使不会唱,也能扯着嗓子喊。没人什么丢人的,狼呗,可不就是狼嚎。

  这个年代的卡拉ok用来伴唱的是老式录音带,每次点歌都要把带子倒放到需要点歌的部分,很是繁琐。不过小倩的动作挺麻利,很快就找到了齐秦的《狼》。

  陈建军被宋志怂恿不过,就拿了麦克风有些扭捏地跟着音乐唱起来。

  还别说,他嘴上说自己唱歌不好,一开口还是蛮有那种狂野的味道。

  旁边两个小妹妹都开始给他鼓掌了。

  男人都容易被女人激励。

  陈建军也一样。

  有这么两个小妹妹给自己鼓掌打气,他的精神头就来了;何况他们等的人还没到,干坐着也不是一回事儿。何况既然掏钱订了这个高档包间,那就不玩白不玩。

  “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,走在无垠的旷野中,凄厉的北风吹过,漫漫的黄沙掠过……”

  陈建军越唱越起劲,都快忘记自己来这里做什么了。

  宋志面带微笑,用手指敲打桌面,给他打着拍子,好像听的很入神;可是当他端起茶杯饮茶的时候,眼神却露出一丝心不在焉。

  就在包间里面正热闹的时候,包间门被人敲了敲推开,一名服务员引着两个人进来。

  一男一女。男的大约三十来岁,手里拿着大哥大电话,穿着香港那边很流行的灰黑色风衣,就是《英雄本色》里面小马哥穿的那种,型也是梳成大背头,打着明亮的摩斯,就差戴着墨镜,叼着牙签,要不然还真以为小马哥偷渡到了潘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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