樱花文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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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这台录像机很不错的啦,可以睇港剧,睇哥电影,如果你钟意带色的,我还可以送你一部曹查理的好片子!”

  “大佬,有眼光,这架飞鸽单车是我刚收咩,骑出去泡马子准行!”

  “这个电饭煲也很赞的,做米饭快爆闪电,还能煲靓汤……”

  “怎么,也不喜欢。那你钟意边个?只要你钟意,我就便宜卖你!”大喉咙服务态度热情,跟在宋志屁股后热情介绍。

  宋志看上了一套花里胡哨的红色西服,以及配套的尖头皮鞋,手表,夹包。

  翻看西服的衣领看看,竟还是“金利来”的品牌货。记得不错,这个牌子今年才刚创立,在内地的广告力度做的很大,因此现在很多人都认识这个牌子。

  “这套行头多钱?”宋志指了指问道。

  “这个……”大喉咙眼珠子乱转。

  宋志却没等他开口说:“说多了,我扭头就走,不会给你卖货的机会。”

  “边个会多说……两百块卖给你!”大喉咙倒也干脆,一门心思要把自己刚才掏出去的钱弄回来。

  “西装六十,手表二十,夹包十块,对了,还有那双皮鞋,也算十块,总共给你一百;你赞成,我就付钱,不赞成,我就走人。”

  大喉咙苦着脸,“大佬,没有这么砍价的啦!我已经冇多讲,你却砍这么多;我是大喉咙,不是大窟窿。”

  看着苦瓜模样的大喉咙,宋志笑了笑,“衣服是需要合适尺寸的,你这套很难卖出去,现在不卖,越等越不值钱,一百块,你考虑下先……”

  大喉咙眼珠子又开始乱转。

  说实话,这套衣服是大喉咙从一个欠他钱的扑街仔身上扒下来的。那个家伙好的不学,却学港台电影,打扮得花里胡哨想要做“少爷仔”,弄得这套西服也花里胡哨,在这种打工仔多多的地方根本就卖不出去。

  “大佬,不是我不肯,是真个赔钱呀!像这样的一身行头,配置下来最少也要五六百块;你睇睇先,都是名牌来着,金利来西服;梅花牌手表;连这鞋子和皮包都是鳄鱼牌子的啦……我有钱也就算了,可是我也穷啊,收货需要钱,进货更需要钱,冇钱冇货,我就唔得生意做!”

  面对大喉咙的“哭穷”,宋志道:“金利来,牌子咩,几个人知?还有这块手表,一看就是水货。这双皮鞋,别人穿过的,唔知有冇香港脚?还有这钱包,又有几个人识得鳄鱼皮?”

  “不是的啦,大佬,你这样说就太埋汰我了。”大喉咙绿了脸,“五六百的东西被你说的一文不值,搞咩?”

  宋志却不愿再和他啰嗦,竖起一根手指,“一百块,我只出这么多。”说完,转身就要走。

  大喉咙没想到宋志这么决绝,“别走先,你只要加一点点,我们就成交!”

  “一百块!”宋志懒得再多费口舌。

  “成交!”大喉咙痛道,“算你狠!”

  ……

  进来的时候一件白衬衫,一条黑西裤,出来的时候满身名牌,括弧,二手的!

  红色的金利来西服,脚底下的鳄鱼皮鞋,胳膊夹着老板钱包,手腕上戴着梅花牌手表;另外,宋志还顺了大喉咙一副黑色墨镜,这让大喉咙再次心疼的不得了,不过还好,墨镜不是牌子货,不怎么值钱,要不然大喉咙能哭死。

  焕然一的宋志这才找到一点前世做大老板的感觉——之前的穿着打扮实在太寒酸了。

  对于大喉咙来说,这套红色的西装太过艳丽,卖不出去;他自己穿体型又不合适,自己有点胖,穿上衣服绷的跟粽子似得,宋志穿上却刚刚好。

  最让大喉咙气恼的是,宋志这个明明是打工仔的家伙,穿了这衣服竟然穿出一股子香港巨星的气质来,与其一比,什么哥,华仔通通不在话下。

  红色的西服在这个年代看起来有些太过时髦,太过艳丽,但对于宋志来说,驾驭这样的衣服却轻而易举。

  走出小巷的时候,看见大变身的宋志,连那三条正在啃骨头的野狗也不敢冲他乱叫,只是瞪着狗眼傻愣愣地看着他。

  狗眼看人低,这话是真理。

  夹着手包,戴上墨镜,宋志自我感觉像美国电影《墨西哥往事》中的阿尔·帕西诺。

  抬头望了望天空,阳光刺目。

  “有了这身行头,就可以开始第二步了。”宋志默默地说。

  向前世某位大佬学习,宋志先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,三天先挣一万块。

  “万元户”在这个年代还是很时髦的,对于别人来说难于登天的事情,宋志却想试试看。

  “三天一万”,如果让朱富贵知道自己这个大表哥有这样的“小目标”,一定会吓死。

  如果知道大表哥拿了五百块没去还账,而是买了一套花里胡哨的西服,并且此刻还打算去美厅“做头”的话,朱富贵一定会后悔死。

  第ooo7章来个最贵的

  香港富李嘉诚先生曾经说过,“游手好闲,会让人心智生锈”。

  所以,在潘禺这个地方,为了避免让人“心智生锈”,就开设了很多家专门收留“游手好闲”人士的,桌球室,游戏厅,录像厅,还有溜冰场。

  又有人说,一个地方繁不繁荣,要看它的娱乐业开不开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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