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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岑仕可以肯定,这个是资料里用了同一张相片的。只是公安局里的资料是不可能出现相片弄错的情况。就算是弄错了,也不会连着名字,地址什么的都弄错。这么说来就只有一个理由了,那就是臧老板很牛叉,改了公安局里的档案。
而他。跟那六十多的臧老板是同一个人。他在这二十多年来,相貌没有一点的改变。
挂断电话之后,柿子手指敲在键盘上,几声咳嗽之后,才自言自语说道:“臧老板真的够牛叉的啊。他是怎么改了档案的呢?他是怎么保住青春的呢?他要是出来卖个不老药,估计能发大财了。”
车窗被敲了几下,柿子才注意道车外的天丝。他连忙给天丝打开了车门。天丝看看那副驾驶座上,柿子连忙说道:“放心,早就干了。昨晚我让人帮我那车子去吹了好几个小时呢。”
昨天,那个吻结束之后,曲岑仕就把天丝送回家了。只是不是到“晶缘”门前,而是把车子停在了离“晶缘”还有一条街的路口。这样晶晶也不会发现了。只是天丝站在车子旁,却一直没有上车,说是自己一身留流水了,这样上车会弄脏他的车子的。
柿子就说道:“就你现在这个样子,不会有的士愿意载你的,上车吧。”天丝着才上了车子,拘束得坐都只是坐三分之一的位置。不过还是把座位上的椅套弄湿了。这种天气也只能开车去让人帮忙吹干了。
天丝这才上了车子,说道:“我现在可是翘课跟你约会啊。”
“那种课上不上都一样。”笑话,让一个妖精来学考试,有用吗?
天丝笑笑也没有说什么。翘课对于天丝来说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了,就她那性子,跟同学翘课去玩都是正常的。
坐定之后,天丝几乎是一种本能的动作,就摸上了自己脖子上的芙蓉晶。因为她的动作,柿子问道:“能告诉我,这个芙蓉晶的什么意义吗?这个可是鬼市里‘晶缘’带出来的呢。”
“哦,这个,这个就是我的命元。带着它能让我有活力。就像电视上演的差不多。就算我出事了,这个没有被损掉,我都会好起来。而相反的,要是这个芙蓉晶被损坏了,我的身体也会越来越差。”
“那就是很重要的东西了。”柿子皱皱眉。那么重要的东西一直带在身上可不好。而且之前天丝没有带着它不也是一样活蹦乱跳的吗?柿子脑海中就在想着,要找个地方把这个芙蓉晶藏起来。这样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情,就算再严重的事情,天丝至少能保住性命。
只是藏在nǎ里呢?
“柿子,你想什么呢?眉毛都要连一起了。”天丝笑道。
柿子朝着她一笑道:“你不是喜欢去逛鬼屋吗?明天翘课吧,我带你去逛鬼村。早上去得早点,我们们晚上就能回来了。”他说的鬼村,当然就是岑家村了。把芙蓉晶留在岑家村,让爸妈帮忙封住,完全没问题。而且也能让天丝去下岑家村,让爸妈也高兴一下。白天去,有一个好处,那就是白天爸妈知道他们去过了,但是,他们有意见的话,必须晚上才能提出的。而晚上他们已经离开了岑家村了。到时候,爸妈有意见都没有办法提。
这样天丝也不会为难了。不管天丝以后会不会成为他的老婆,但是现在他对她的感情是真的。
“好啊。”天丝爽快地应着。
“那好,我们们今天就去买装备。”
说是去买装备,其实当天去当天回的话,压根就不需要任何东西。他也只是给两人买了一套户外冲锋衣,还是情侣款的。正好合适这种的天气穿。
逛街,买东西,在那个时候,他们两就像普通的情侣一样,笑着,拥着,暂时遗忘了那些让人烦恼的事情。这种简单的幸福,已经够让他们两高兴一晚上的了。
曲岑仕是下午六点多回到家的。他把天丝送到离“晶缘”还好远的路口,就停车了,让她自己走回去。看着她消失在转角了,他才开车回来的。
家里因为他今天下午打的电话,已经聚集了人了。就连幸福姐都已经过来了。
在客厅那焦黑的电视机前,一张小几上,四个人面对着五道酒店送过来的饭菜,开吃了。幸福一边吃着,一边数落着他们三个大男人的,还天天吃酒店送过来的饭菜,也好意思。
小胖的言论是,他有钱,他怕什么。
柿子的言论是,反正小胖给钱,不吃白不吃。
就晨哥诚恳一些,说道:“我会做,我也做过。只是他们两都嫌我做的不好吃。”
幸福就说道:“别理他们。他们两那是少爷命,吃不惯家常菜罢了。”
“不是啊,”小胖就嚷着,“那天在你家,你爸做菜就挺好吃的。晨哥做菜那真的就是浪费食材啊。所有的菜永远只有两样调料。油和盐,其他的什么也没有了。不管是什么菜,都是油盐。”
晨哥默默吃着饭,低下头,没有说话。
幸福也想到了晨哥的难处。天天在殡仪馆里,有事的时候,连饭都不能按时吃吧。那地方离城镇都远,附近也不可能有什么超市。买个菜都要开车出来买,平时又怎么会记得调料什么的呢?
“晨哥,我听说你在市区里有套房子的啊。你怎么不搬出来住呢?”幸福问着。
小胖马上就凑到柿子耳边说道:“问房子了,然后就是车子,估计有谱。”
只是晨哥的回答让小胖想抓狂。晨哥说道:“卖了,那时候给我师父看腿了。”
幸福这才记起来,当初景叔那腿确实花了很多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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